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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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10-30浏览字体:[      ]

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积极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要求,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切实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现推出“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产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续贷业务范围和对象

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

二、续贷业务办理条件

1、借款人应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2、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行为;

3、续贷金额不超过原贷款金额,担保方式不弱化;

4、符合我行贷款发放标准。

三、申请资料

以原贷款产品资料清单要求为准(营业执照、征信报告、经营合同、经营流水、资产证明等经我行认可的相关资料)。

四、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我提交贷款申请书;

2、客户经理向借款人收集续贷相关资料

3、提交续贷资料上报审批;

4、审批通过后,原贷款到期前进行合同签署等操作;

5、续贷资金发放后应立即偿还原贷款应还本金。

五、办理时限

在我行业务到期前1个月提出申请,我行将在1个月内完成续贷业务审批

 

温馨提示

最终续贷结果以及贷款额度、利率、期限以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审批结果为准,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相关规定,仅限用于日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经营资金周转。

如有疑问,请详询原贷款服务网点客户经理,或拨打服务热线0735-552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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