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4日,城关派出所接到电话报警称:在永兴县便江街道某广告牌有一只野生动物在飞行途中撞上了广告牌跌落下来,好像受伤了,因担心被人捉走,所以报警求助。
接警后,城关所民警刘波、许志煌立即赶往现场,达到现场后民警与热心群众合力将该受伤野生动物安全转移至城关派出所。初步了解,该野生动物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随即民警联系了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做进一步确认。“游隼”是一种中型猛禽,空中捕食最快的猎鹰,民警在安置“游隼”期间不慎被其抓伤两次,森林公安民警达到后,对该动物进行初步诊治,发现该动物并未受伤后,值班民警便与森林公安民警一同将该保护动物“游隼”送至野外放生。
永兴警方呼吁广大群众:要积极加入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行列之中,维护生态平衡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若发现有受伤的野生动物,或者不法分子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请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