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兴县紧紧围绕“预算完成有评价”这个绩效管理的核心,积极开展2016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花钱必问效”的资金管理理念,实施“多举措”规范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在2016年试点的基础上,2017年的绩效评价范围扩大至2016年度所有财政项目资金支出。
二是转变绩效评价主体。以往的绩效评价工作都是以财政部门组织和实施为主,但是今年的绩效评价主体侧重于预算部门,通过预算部门对重点项目的评价,提高项目资金效益,促进部门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履行特定职能等。
三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