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财政扶贫项目选项、可行性论证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工程项目设计方案不够准确,预算编制取费标准不合理等问题,永兴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
一、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府领导和部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互应尽的职责、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逐步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财政部门在对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的同时,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增加本级扶贫项目的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和完善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减少资金的损失浪费。
二、把科技扶贫放在突出位置,加大科技扶贫力度。财政部门加大科技研究、推广及培训投入,进一步调整项目投资结构,适当压缩项目数量,提高科技投入比例,增加财政扶贫项目的科技含量,增强项目的生命力。
三、加强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和后续管理工作。对财政扶贫的重点乡镇和重点项目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实行全面监理和竣工审计,检查监理和项目执行人是否履行职责,督促资金按期到位,防止挤占挪用,保证项目质量,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益。
四、建立健全问责制度,保证资金效益。在扶贫资金审计中,抓住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管理不善、决策失误、挤占挪用等原因造成的投资失败、无经济效益等损失浪费问题这一个重点,抓住如何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这个关键点,更好地完成监督工作,在监督检查中依托实际,调整方案,为县委、政府建言献策。对导致项目失败的责任人进行问责,更好地保证扶贫资金的效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