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顽疾,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根据县纪委统一部署,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决定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情况专项审计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3日和2017年1月15日至2月5日。检查内容为抽查部分乡镇、县直单位2016年10月份以来至检查当日止的“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情况。重点检查公务接待、公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公款吃喝,公款购买烟酒、花卉、土特产等节礼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情况;津补贴发放情况;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情况;“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结合“两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零容忍”态度揭露“四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检查方式为就地检查,届时,检查组将深入被检查单位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调查了解情况。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