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兴县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入驻审核制度,严把项目评审准入关,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提高招商引资入驻项目质量与效益。
项目入驻审核制度按照“集中审核”的方式运作,分初审和会审两个阶段进行。由县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住规建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等单位参加,对意向入驻企业和拟引进项目按项目准入、建设内容、用地规模、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指标进行集中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再由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形成项目评估意见;严格限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方向、投资强度过小、能耗高、污染大、技术含量低的项目入驻;项目选址须符合整体规划,集中布局、集群发展;开辟项目服务“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审批环节。
目前,已有15个重点项目通过“评审关”,总投资达5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