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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

发布时间:2017-10-20来源:永兴县政府网浏览字体:[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决定从9月28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永兴县从9月28日起全面实施。截至10月17日,永兴县颁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40个。

“多证合一”改革是在已经实施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被整合登记备案事项不再办理,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多证合一”改革第一批整合涉企证照事项涵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息备案、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预拌砂浆企业备案、公章刻制备案等20个部门的30个项目,对于关系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涉企证照事项不予整合。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个体工商户除外)。

推行“多证合一”改革后,企业只需到工商登记窗口提交一份表格、一套资料,即可完成所有整合证照事项办理,为企业节省了时间、节约了成本,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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