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是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陋习。司机滥用远光灯,降低了对向车辆的能见度,存在着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3月13日晚,永兴交警展开统一行动,大力度查处“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以及“酒驾”,行动从晚上8点一直持续到晚上11点,现场查处驾驶员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15起。
由于远近光灯的切换属于即时行为,取证较难。当晚,永兴交警有针对性地利用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固定违法证据。永兴人民东路有路灯,照明条件好,但还是有不少司机开着远光灯行车,执法民警在该路段查处了10余起乱用灯光违法行为,依法对司机罚款100元并记1分,对于乱用远光灯,有的司机表示,之前从照明条件较差的路段驶来,开了远光灯,然后忘记关闭远光灯。还有一些司机对车辆不熟悉,根本不知道开了远光灯。还有一些司机,因为之前遇到对向驶来的车辆开着远光灯,于是也斗气打开远光灯。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不会使用远近光灯的,一般以女性司机为主;不知道要切换远近光灯的,基本以年长司机为主。
特别要提醒的是,根据交警部门统计,在20:00至24:00发生的事故中,40%和乱用灯光有关。在此,永兴交警在接下来的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中,将随意使用远光灯作为查纠和处罚的一个重点,一旦乱用灯光被查处,将罚款100元并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