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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7-11-14来源:永兴县政府网浏览字体:[      ]

一、企业养老保险

全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单位164户,共有在职参保人员20198人,实际缴费人员14595人,离退休人员9858人。截止到9月底共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662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738万元;发放养老金16093万元、丧葬抚恤金853万元;到9月底止基本养老金累计结余4470万元。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2015年12月起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全面进行了信息采集,2016年10月份起,对全县16800余名参保人员进行信息核对,2017年2月开始对新系统的养老基金职业年金和发放系统进行全面测试,2017年6月中旬,我县顺利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系统,在职12011人,退休4846人顺利社发成功,取得了第一场“开门红”的胜利,标志着永兴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职业年金设立单独财政专户,封闭运行,截止到10月底,共收缴职业年金1150万元。下一步待省市有关保值增值文件出台后,再按规定运行。

三、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一共分14个档次(100元―1000元 十个档次、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每年由参保人员自由选择。目前我县共有参保人员353353人,2017年度(截至10月底)完成基金征缴304万元,共发放养老金663.9万元。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县参保29728人,征缴基金6600万元。支付参保人员报账医疗费用6200万元,结余400万元。

2、生育保险参保28896人,征缴基金32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00万元,历年基金滚存结余1722万元。

3、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收入560万元,支付大病互助基金400万元,本期收支结余160万元,历年滚存结余980万元。

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收支,大力夯实征缴基数,确保应收尽收,增强基金保障能力。拓宽医疗保险服务渠道,推行意外伤害院医疗补偿管理商业托管服务。推行“关键岗位”防控机制及内控制度建设,促进医保管理规范化、操作运行透明化,防堵医保基金流失漏洞,筑牢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防护墙,实现了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有序运行。

五、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017年,全县参保居民559770人,参保率99.29%。 全县按政策可筹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33586.1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8136.54万元,省财政5016.82万元,县财政2036.27万元,农民自缴7754.17万元,财政代缴642.37万元,基金总量较上年增加3798.46万元。剔除上解市财政大病保险基金1679.31万元,实际可用基金为31906.8万元。今年上半年,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支出14935.22万元,基金使用率44.46%。其中住院补偿11607.15万元,门诊补偿692.1万元,其他补偿2635.97万元。

六、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基金为市级统筹,实行郴州市工伤保险中心管理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市中心) “统收统支”的管理模式。按照市中心统一的费率及基数征收工伤保险费,将工伤保险费直接存入市中心工伤保险基金专户,由市中心统一管理;基金支出由市中心统一拨付。我县严格按照市中心的要求做好各项待遇的审核、支付、认定初审工作。在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上从严要求、从细落实,互相监督,责任到人,基金没有被贪污、截流、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有效保证了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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