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思想,深入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工作职能,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一是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意识。召开学习会,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思想,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强化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的关注度。
二是加强财政保障履行工作职责。县财政局坚持环保优先意识,用好用活县级财政资金,大力支持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力推进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县财政局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