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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5-05-28来源:转载自永兴县政府网浏览字体:[      ]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建设工作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以新型城镇化为统揽,以规范建筑市场为目标,以智慧建筑建设为推手,突出工程报建、质量安全、市场执法、项目建设、争资立项等工作重点,切实抓好领导班子、队伍和行政效能建设,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促进全局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全面推进建设领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进步。

二、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城镇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镇环境更加优化,县城区面积扩大1-2平方公里,农村镇区面积扩大2平方公里,全县城市化水平提高1-2个百分点;全县建筑市场开放、规范,依法建设意识深入人心,施工许可办证率达95%以上;智慧建筑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建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全县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求进,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50%以上,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系统活力进一步增强,和谐稳定,文明安康,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项目报建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报建制度,严格资料和程序审查,认真抓好施工许可审批工作。加大劳保基金征收力度,完成市级下达任务,征收率达90%以上;抓好合同备案、项目备案、图审备案、项目技术负责人押证等工作;规范施工许可证台帐和档案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秩序,抓好资质管理和外地施工、设计、监理企业入永准入备案管理工作。

(二)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以工程质量整治两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三打三治”为主线,全面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严格目标管理考核,进一步规范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强化建设程序监管,重点抓好施工许可条件审查和竣工验收条件审查,把好工程开工和投入使用关。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监管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6次以上质量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全年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不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死亡率为零。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全年争创省市示范工地2个以上。

(三)抓好建筑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近两年已竣工和在建工程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施工图未经审查、应招标而未招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少报多建、未办质监安监手续、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到位,全年结案率90%以上。

(四)抓好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抓好勘察结果报告备案审核、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会审和设计图技术交底等工作;组织工程质量问题鉴定,受理工程质量问题投诉,投诉调处率达100%;组织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抓好处理方案备案审核工作;抓好工程竣工和设计变更备案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备案工作。

(五)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旧城改造、便江两岸景观改造、“两供两治”项目建设,城镇环境更加优化,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抓好智慧建筑、时代广场等责任项目建设,完成年度建设计划;协助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为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在勘察设计、工程报建、质监安监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促进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按照“八个一”要求推进示范镇建设,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推进民生100工程项目建设,抓好背街小巷改造、城中村改造、供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抓好规范农村建房工作,支持农村实施连片建房和新农村建设;抓好建筑工匠培训,全年培训建筑工匠300名以上;加强与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对接联系,及时掌握政策信息,进一步提升争资立项工作水平。抓好新型城镇化课题调研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抓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六)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抓好《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郴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宣贯工作,在全县营造有利于建筑节能工作顺利开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制定年度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96%以上;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年完成4000平方米以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抓好绿色建筑推广发展工作。

(七)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决策水平;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特别是企业的党建工作,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创建表彰活动,不断强化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建设队伍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继续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八)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招商引资、信访、政务公开、“六五”普法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继续抓好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工地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系统树立文明和谐的新风尚。加强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一系列有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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