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县纪委获悉,今年以来,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三个抓手”提升乡镇办案能力,全县15个乡镇立案33件,同比增长26.9%。
我县强抓队伍建设,提升素质,夯实办案力量。在今年乡镇纪委换届中,吸收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到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配备专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加强乡镇纪委力量建设;成立乡镇案件检查小组和审理小组,实行查审分开,同时明确乡镇纪委委员分工。通过“以案带训”、“专题培训”、“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乡镇纪委办案水平,打造“人人能办案,件件是铁案”的良好格局。
同时,我县抓线索摸排,规范案件线索形式。乡镇纪委案件问题线索处置登记表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向县纪委上报当月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本级处置意见、上个月报告的案件线索核查结果及进展情况、办案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乡镇相关部门沟通,对有关举报、投诉党员干部的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对村组、镇属单位执行政策、财务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从中发现案件线索;深入田间地头,与基层群众“零距离”接触、倾听群众呼声,从中查排案源。
我县还抓案件质量,严格把关,提高结案率,进一步落实“乡案县审”制度。要求乡镇自办案件必须报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二次审理,严格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把关。定期到乡镇督查办案情况,紧紧围绕办案程序、调查取证等环节,同乡镇办案人员进行个案分析,把握案件规律,提升案件质量。要求乡镇纪委每年从自办案件中至少选取2个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查找原因,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发挥案件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