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举行揭牌仪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艺萍、县环保局副局长张建军为联络室揭牌。
揭牌仪式后,县检察院、县环保局相关人员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县环保局副局长张建军宣读了《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派驻县环境保护局检察联络室的决定》、《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检察联络室联络员的通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 永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永兴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的工作意见》等文件;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艺萍向环保局驻联络室工作人员颁发了检察联络室联络员聘书。双方参会人员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检察联络室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
该联络室设在县环保局,由检察院侦查监督室和环保局各派两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主要职责包括案件监督移送、立案监督、提前介入、督促履职、案件咨询、加强业务咨询交流、联合组织培训、双向沟通协调、开展调研工作等八个方面内容。
联络室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推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