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全省湘江保护和治理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省财政厅定于今年5月至9月开展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专项检查。为配合做好该项检查工作,县财政局迅速布置工作,扎实开展自查,摸清情况。
此次检查分为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检查范围为2013-2016年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县财政收到省厅检查通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掌握检查范围、内容、重点等。随后迅速向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转发该通知,布置了自查工作。
自查过程中,主动同省、市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积极讨论,进一步抓住工作重点,完善、改进工作方法,进而有的放矢,提高工作效率。并明确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自查本部门申报项目资金使用、结余情况,并及时汇总报送县财政。